- 訂定如「開發時程」(自發布實施日起4年內取得建照))與「開發規模」等容積獎勵項目
苗栗縣政府表示,該區商業層級定位為中心商業區,未來可望成為苗北地區重要商業服務區塊,惟現況商業使用率不高,少數公共設施尚未徵收興闢完成,且使用多以娛樂場所為主,未能達成中心商業區的規劃原意。
為達成「配合都市角色定位,強化商業服務機能,提昇商業服務層級」的發展目標,並使竹南頭份核心地區之開發更具指標性意義,該區透過擬定細部計畫的方式,適度引導商業區之發展方向,訂定如「開發時程」(自發布實施日起4年內取得建照))與「開發規模」(基地達1000㎡以上)等容積獎勵項目以提供誘因,盼能提高地主整合開發意願。
配合商業服務與發展需求,限制舞廳、酒吧、歌廳、電子遊戲場、酒家、特種咖啡茶室、妓女戶、公共浴室等不符該案商業層級定位的行業使用與制定都市設計準則等內容,以利開發與形塑整體商業環境,配合西側行政區變更為商業區案之開發,以收聚集經濟之效益,體現中心商業區的發展遠景。